目前頁面 : 關於本社
輸工處北區攝影社100年幹部: | |
顧問: |
陳振興先生、何運鈞先生、高梓青先生 |
社長: |
王繼學先生 |
攝影指導: |
林景融先生、何瑞林先生 |
資訊組幹事: |
陳宏謨先生 |
活動組幹事: |
何瑞林先生 |
推廣組幹事: |
楊健忠先生 |
總務組幹事: |
李新賢先生 |
財務組幹事: |
范姜淑梅小姐 |
輸工處北區攝影社成立緣由: | |
民國91年7月31日,由當時之輸工處福利社主任廖至一先生及陳振興、陳宏謨、林景融、何瑞林等發起創社,希望推動攝影文化及內外交流活動,並促進愛好攝影者彼此互相切磋攝影技藝。 |
台電輸工處北區攝影社組織章程: | |
一、本攝影社﹙以下簡稱本社﹚成立之宗旨: | |
﹙一﹚.為推行文化建設、提昇攝影之水準、充實生活品質、美化人生。 | |
﹙二﹚.推動攝影文化及內外交流活動,並促進愛好攝影者之互動關係。 | |
﹙三﹚.結緣理念相同者,共同打造一個人性化、生活化的攝影文化社團。 | |
二、社員: | |
凡是輸工處北區福利社之社員、暨社員之眷屬、愛好攝影之同好、認同本社之宗旨者,不分男女,報名登記並按年繳納常年會費者為本社社員。 | |
三、社長及幹事: | |
﹙一﹚.置社長1人,綜理社務、推行社團活動,由社員過半數推選之。 | |
﹙二﹚.置幹事3人,由社長推薦,協助社長推行社務、社團活動,並代管社團收支事項。 | |
四、社團活動項目: | |
﹙一﹚.辦理傳遞攝影相關資訊。 | |
﹙二﹚.辦理定期及不定期人文攝影活動、人像攝影活動。﹙每月辦理1次外拍活動並聘請老師臨場指導﹚ | |
﹙三﹚.辦理攝影講座、研習會等事宜。 | |
﹙四﹚.辦理攝影作品觀摩、切磋、評析,及邀請學者、專家、資深攝影人士主持及指導。 | |
五、經費: | |
﹙一﹚.參加社員入社時,一次繳納常年會費壹佰元。 | |
﹙二﹚.辦理社員作品展覽時,得向福利社申請補助。 | |
﹙三﹚.辦理外地攝影時,必要時另酌收車馬費補貼之。 | |
六、以上如有不適宜之處,得經社員大會修正之。 |
本頁最後更新日期: 100 / 03 / 09